这件事过后,莫泊桑便从他表妹的房子搬出来,搬到雨果路十四号公寓。不久之后,因为楼下面包店太过吵闹,他晚上无法睡觉,为此他大为恼火。他写信骂房东骗他,威胁要采取法律行动,并请几位建筑师和医师来家里吃晚餐,以备诉讼时要他们作证。
经过律师的协调,莫泊桑与房东解除了租房合同,他又于1890年4月搬到波卡多街二十四号一幢新公寓中。不久之后又发生了一件事。出版商查潘特再版了《梅塘之夜》,莫泊桑的《羊脂球》也在其中。查潘特决定请画家多茂林画六位作者的肖像画,放在书里以作装饰。5月底书已出版了,作家的肖像也印出来了。莫泊桑和他的编辑哈弗特之前都声明过,不准别人出版和复制莫泊桑的照片。因此,莫泊桑一听说查潘特已刊出了他的照片,立刻就火冒三丈。
5月30日,莫泊桑写信谴责查潘特,说他未经允许便贸然从事,他要求查潘特立刻将书中所有他的照片都除掉,而且以后也永远不准使用。最后,莫泊桑还威胁对方,如果不把所有印有他照片的书收回,他将要采取法律途径。莫泊桑也写信给画像的多茂林,说他要采取法律手段。这些出版商按照他的意思,把全部印有他照片的书收回,并向他道歉,所以他们在庭外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