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由于文学形象具有这样两个特点,因此如何理解文学形象所揭示的审美意义,直接取决于读者的思想水平、生活经验与文学鉴赏能力。读者的思想水平愈高,生活经验愈丰富,文学鉴赏能力和理解能力愈强,就愈能透彻地了解作品形象的意义与美学价值,从中得到思想上的启发、情智上的感染与艺术上的陶冶。而少年儿童恰恰在理解文学形象的“基本功”——思想水平、生活经验、文学鉴赏能力和理解能力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与差异性,年龄愈小这种局限性与差异性也就愈大。
处于幼年与童年时期的孩子,他们的社会化活动十分有限。幼儿由于第二信号系统还不够发达,主要以直观表象的形象来认识外界事物;儿童在心理发展方面虽然意识性和抽象概括性已开始发展,但无意性和具体形象仍占主要地位,这就必然给他们认识文学形象与理解形象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一般而言,他们认识的形象往往只停留于表象,比较简单、直观,也比较肤浅(比如,通过人物的脸谱、服装、动作来判断“好人”与“坏人”),年龄愈小愈是如此。他们还不善于通过自己的感受、认识和体验来理解文学形象,更谈不上对文学形象进行丰富和补充了。正是在理解文学形象的局限性与差异性上,类型化的形象恰恰可以适应与满足幼儿与儿童的认识水平与理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