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法家,虽然成为秦朝统治者失败的替罪羊,但也还没有完全被抛弃。在第十三章里,我曾指出,法家是一批讲求现实的政客。在新的政治情势下,怎样采用新的统治方法来应付局势,这是法家之所长。因此,当中华帝国发展时,统治者还是不得不采用法家的思想。自汉以后,正统的儒家往往责备统治者是“外儒内法”。事实上,儒家和法家各有它们被运用的范围。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范围是社会体制、精神道德教化和学术领域,法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则是施政的原则和统治的方法。
道家也有它施展的机会。中国历史中有许多段落陷于政治社会动乱之中,这时候的人民大众倾向于批评现存政治社会制度,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去从事古典学术的探讨。这时,儒家思想自然被削弱;而道家思想则因对现存政治社会制度所抱的尖锐批判态度和为批判者提供了一个超脱现实、逃避政治迫害的思想体系而声势壮大起来,这正迎合了处于社会动乱之中的民众的需要。
公元二二〇年,汉朝灭亡;随之而来的政治分裂和动乱一直拖延到公元五八九年隋朝统一全国,其间四个世纪,中国分裂成南北两部分,南部战乱连绵。另一个特点是在北部一些外族兴起,有的通过战争而在中国北部立国,有的则以和平迁徙的方式移居中国北方。在北方的几个朝代居统治地位的都是汉族之外的外族,但是他们的统治范围始终未曾达到长江流域。这四个世纪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六朝或南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