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州市的山区有野猪,野猪的繁殖率高,日子太平了野猪就拼命寻欢作乐,寻欢作乐之后就大量繁殖,于是食物发生短缺,野猪就开始向山外扩张,把农田当成了餐桌。农民辛辛苦苦种植的高粱、红薯、山药蛋等等作物成了野猪的美餐。野猪这畜生缺德之处就在于它不光吃,还能祸害,一亩地的庄稼它吃三分糟蹋七分,这就更让农民愤怒。农民决定对野猪宣战,在地里扎稻草人、鸣放鞭炮、敲锣打鼓,用这些办法来恐吓驱赶野猪。刚开始野猪还有几分惧怕,逐渐看透了人的伎俩,发现人虽然不是黔驴,却也有技穷的时候,人来了不但不再逃跑,居然反过来龇牙咧嘴吓唬人。农民们决心大开杀戒,给野猪点颜色看看。可是,打猎是犯法的,即便不犯法也没有武器,猎枪都被集中到了公安局的枪库里,要狩猎必须得到林业局、公安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等机关的审核批准,然后才能由拥有狩猎专业证书的猎手到公安局领取猎枪,在公安局的统一组织指挥下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数量、品种猎杀。
为了能够消除猪患,保护自己的劳动果实,农民们就到市委市政府状告野猪为非作歹鱼肉乡里,要求党和政府为民做主。市委市政府对农民的利益不敢怠慢,更怕农民集体上访事态扩大,连忙组织有关部门商量对策。有关方面认真学习了国家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省政府颁发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又核对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条目,确定野猪并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在省里也只被列为一般性的保护动物,从而认定本市范围内的野猪种群数量已经超过了生态指标,可以有组织有计划的猎杀十头成年野猪。于是银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给公安局下达了任务:尽快猎杀十头野猪,震慑嚣张已极的野猪,还农民一个公道,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