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导演挺鸡贼的,全片有几个黑乎乎的地方可做剪辑点,不过导演还是要装出“一镜到底”的姿态来,不过我看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它是一镜到底,只觉得剧情非常拖沓,很多对话和过场戏结构上没必要、内容又没趣味. 一镜到底的镜头花招,是建立在你剧情紧绷让观众目不转睛的前提下,片子无聊,观众随时看手机或溜号,那你这一镜到底的意义何在?故事很简单,西班牙骚女在酒吧外结识几个德国流氓,和其中一个来电后,这帮人被逼打劫,女主又跟去负责开车,抢完了被警察追,小流氓全完了,天微亮时她独自街上晃荡. 故事很简单,如果不是为了营造一镜到底,半小时内一定讲完,而且一镜到底还严重限制了表现力. 像这么听话找刺激的女主角,一般是色情片里才存在,女主全片未裸,还挺违和的. 哎这导演,真是烦人,想个小点子就幻想成名,也不顾剧本啥的都是一坨屎至少恢复到英雄时期的张艺谋还是很可怕的,而且画面是反向的阴郁黑暗,辅以有意境的配乐水墨画背景整体的降维做减法简单化更加突出个体的挣扎与选择. 分饰两角与自己还有超多对手戏的邓超绝对可以期待拿个金马影帝,甚至其他演员的表现也超出预期. 68岁的国师居然讲了一个杀出重围没有退路的成长故事,连绵的雨戏不断的死亡无不透露着狠和绝决,痛快过瘾中惊讶其血腥程度,也许又会催生对分级的讨论. 阴谋诡计的政权交替和变更如果联想一些野闻对号入座的过度解读简直细思极恐,当然代入导演这些年所经历的事情在这里仿佛也能找到一些身不由己的个人情感释放. 遗憾是阴阳黑白的符号流于表面的打光和布景,没有在影像光影上有更为震撼的时刻或突破,以柔克刚的动作戏和某些表演台词道具有笑场,重头的大场面攻城稍微短点. 主观视角分屏和结尾留白极好. 催眠催眠心理学大词典认为:催眠是以催眠术诱起的使人的意识处于恍惚状态的意识范围变窄.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催眠状态是以被催眠者的意志服从于施术者的意志开始的,而没有这种服从就行不通”. 国内有些学者认为:催眠是以人为诱导(如放松、单调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引起的一种特殊的类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识恍惚心理状态. 其特点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断、自主意愿行动减弱或丧失、感觉、知觉发生歪曲或丧失. 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催眠是一种人际互动,在此人际互动中,一个人(被试)对另一个人(催眠师)发出的暗示作出反应,从而产生一些想象中的体验,涉及知觉、记忆的改变和活动的随意控制. 催眠实质上是一种人为的,介于觉醒与睡眠之间的心理状态,催眠者的暗示诱导使被催眠意识处于积极而活跃的状态,使潜意识中的大量信息被重新组合,提取并与催眠者的意识发生连通产生的反应. 社会认知或角色扮演的观点这一观点认为,催眠并不神秘或奇怪,它的作用只是反映了催眠师和被催眠者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 一般来说,被催眠的人事先对催眠已有所了解,知道催眠后会发生什么. 在催眠中,他们只是扮演了一个特殊的社会角色——被催眠的人. 这个角色意味着将无条件地接受催眠师的指挥. 由于是角色的要求,被催眠的人在进入催眠状态后,就倾向于顺从催眠师的指示,做出特定的行为或产生特定的感受.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说被催眠的人在故意欺骗别人,他们的确相信自己在经历另外一种意识状态,在这种状态下,除了顺从催眠师的指示外别无选择. 意识功能分离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人的意识有执行和监督两种基本功能:执行功能可以使我们控制和规范自己的行为;监督功能可以使我们观察自己的行为. 在正常情况下,意识的这两种功能是连在一起的,但是催眠可以使两种功能之间的联系断开. 通过分离这两种基本的意识功能,可以达到催眠的效果. 在催眠条件下,个体进入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其执行功能正常,并接受催眠师的指令,而监督功能不起作用. 最近有人认为,催眠不一定使意识功能分离,它只是弱化了意识对行为的监控,因而使执行功能超过了意识的其他方面,执行功能自动地执行了催眠师的指示,没有以个体的正常认知系统作中介. 催眠现象,似乎和人类的发展一样历史悠久. 催眠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使用类似催眠的手段改变人们的行为可以追溯到史前. 古印度、古埃及和古罗马人的祭祀和打坐入定,都是通过一定的宗教手段(如祈祷、点卡)和强烈的节奏(如音乐、舞蹈)来引发催眠现象. 古希腊睡眠神庙中供奉的是睡眠之神修普诺斯(Hypnos). 我国中医典籍《黄帝内经》中记载有一边念咒、一边用手抚摸患者的医疗手段. 16世纪,欧洲有人试图对催眠治愈疾病进行解释. 其中最早的是瑞士医生和炼金术者帕拉塞尔苏斯(Paracelsus),他认为磁石及天空中的日、月、星辰对人体有治疗作用. 1771年,维也纳的耶稣会会士希尔(Maximillian Hell)将一块磁性钢板放在病体上而取得疗效. 1774年,维也纳医生麦斯麦(Franz Anton Mesmer)演示了磁性钢板的治病作用. 此后,麦斯麦提出,在所有物体中存在着宝贝的磁性流体,当它在人体中失去平衡就会引起疾病. 他相信,当磁体与病人接触,磁性流体就进入病人体内,可以恢复人体内磁性流体的平衡而治愈疾病,他称这种流体为“动物磁气”. 后来,他用磁体给数以千计的病人治病,效果较好,于是名声大作,享誉欧洲. 他强调治疗作用应归功于动物磁力的物理作用,而拒绝任何心理成分的解释. 他的举动引起了科学界与医学界的反对. 法国政府组织的委员会经长达七年的研究后认为,这种现象仅仅是缘于一种想象的激发,而不是什么神秘磁气的活动. 确切地说,催眠时代是从苏格兰外科医生詹姆斯·布瑞德(James Braid)的工作开始的. 在观看一位瑞士医师用催眠术治病表演时,他用挑剔的、蔑视的态度想从中找出欺诈骗局,结果未发现有任何破绽,于是他也开始了对催眠的研究和应用. 在实验中,布瑞德要求被试紧盯着略高于眼睛上方的一个点,几分钟后,初试的眼睛因疲劳而闭上. 布瑞德认为催眠与视觉疲劳和精神专注有关,是一种生理现象. 1842年,布瑞德还根据希腊文hypnos,提出用英文hypnosis一词作为催眠的定义. 19世纪垕,针对催眠主要存在两大争论党派,南锡学派和夏柯学派. 南锡学派的代表人物是利贝尔特(Auguste Liebeault)和伯恩海姆(Hippolvte Bemheim),他们认为催眠是直接暗示的结果,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而不是疾病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