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推理要求的是演绎的有效性。有一组问题是与逻辑学家们使用的概念性质相关:真理,逻辑真理,有效性,蕴涵。另一组关心的是分析在推理中很重要的习惯用法的性质,比如条件句。推理的一个特别重要的特征就是推论。逻辑学家们研究的是使得推理有价值的推理特征:这就是保真性或有效性。典型地说,一段推理就是从一个或更多的(至少是暂时有根据的)陈述推出某个其他的陈述。起点叫做前提,终点叫做结论。由某个前提和结论构成的一套陈述就叫做论证。关于论证的有效性的标准定义是:一个论证是有效的,当且仅当,前提为真而结论为假对所有的陈述都是不可能的。
对有效性的研究涉及研究推论。这里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从“拿破仑是有活力的”这个前提到“某个人是有活力的”的论证是有效的吗?就是说,前提为真而结论为假,这是不可能的吗?我们倾向于回答“是的”。在这种情况中,当我们被问到从前提“最大的素数不存在”到结论“某个东西不存在”这个论证,我们难道不应当给出相同的回答吗?我们对在第二种情况中回答“是的”应当会感到一些不安:因为这个前提为真,有效性也保证为真,所以这个回答就会使我们认为某个东西不存在;这看上去轻点说是很奇怪的,重些说则是发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