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材料都是无可指责的,但我认为这还不足以证明你们的以下两个结论:(1)你们认为梦的解释是由释梦者任意选择的;(2)结果的不确定,使人们怀疑其方法的正确性。如果你们指责释梦者的技术、经验和理解,而不是其任意选择,那么我还有可能赞同你们。然而,我们不能避免这种个人因素,特别是在解释特别困难的问题时。这种观点在其他科学研究中也是一样,同样一种技术,一个人运用起来或者好于他人,或者劣于他人,这是没有办法的。例如,在象征的解释中,看起来似乎武断,但是如果你们想一想梦的思想之间的彼此关系,梦和梦者及梦时的整个心境的关系,只允许我们做一种解释,而别的解释都是无用的,你们就可以更正原来的错误的印象了。通过指出两歧性或不确定性是梦所应有的特点,你们认为解释的不完全乃是由于假说的谬误,这个结论也就没有根据了。
让我们回忆一下,我们曾说过梦的工作是将梦的思想转译成和象形文字相似的原始表达方式。然而,所有这些原始的表达系统都具有这种两歧性或不确定性的特点,而我们则不能怀疑其应用价值。就像你们所知道的一样,梦的工作中将两种相反的东西混为一体,与最古老的语言所谓的“原始语言的对偶意义”(antithetical meaning of primal words)相类似。我们从语言学家阿贝尔(Abel,1884)那里获得这种知识,他告诉我们,不要以为人与人之间使用双关语互相说话会产生误会。相反,说话者内心的意图,究竟是正还是反,都可以通过说话者的声调和姿势,以及整个讲话的情境推测而定。在文字作品中,不存在姿势,它被并不试图讲话的插图所取代。例如,采取文字keen一词,可以附上一张下跪图,表示其意为“弱”,而附上一张直立者的图,则表示“强”。这样,尽管声音和符号意义不很明确,但我们却可避免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