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幼儿教育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指导性的政策文件,这两个在幼儿教育中举足轻重的文件均以一定篇幅阐述了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的关系,这表明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意识已经成熟。但相关政策对三方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等方面的阐释较少,这意味着幼儿园、家庭、社区间协同共育的思想意识尚缺乏具体的策略指导,很难在实践层面得到有效落实。
许多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者从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协同共育对幼儿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及三方协同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反思,提出相应策略,并介绍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5]研究发现,在实践中,幼儿园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利用家长资源,进行多种形式的家园合作,但社区资源并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和充分利用,并未实现幼儿园、家庭、社区三位一体、协同共育。[6]针对这种情况,研究者强调幼儿园应密切联系家庭和社区,组织各种活动,使三方融为一体,有效形成教育合力。[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