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话说回来,本使君也没说非要等他们攻下平原县再下手啊。”
......
两军相安无事了一天,第二天一早,李云义就带着新军将士与郡兵主力朝着安德县赶去,将平原县的舞台留给了颜良,他只留下一营五百名骑兵远远的游弋在平原县数里以外,似乎是想要观摩着什么。
这一切的消息都被斥候汇报给了颜良。
颜良看着远处的骑兵,摸了摸下巴上的胡须,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一旁的副将王元冷不丁说道:“将军,卑职觉得,被这五百骑兵盯着犹如如芒在背的感觉,不如属下带人过去,驱赶对方。”
之所以说是驱赶,而不是歼灭,倒不是因为害怕李云义去而复返,从而不敢动手,主要的原因完全是人腿跑不赢马腿!
在火药没有诞生的这个时代,步兵对骑兵最好的办法不是抛射箭矢,而是结好军阵,主动等着对方送上门来!
除此之外,便只有用魔法对付魔法,用骑兵对付骑兵了。
“不用管他们,李云义既然这般年轻就打下了这么大的基业,相信他不是一个蠢人。”颜良冷笑道:“不然也不会这么明目张胆的将平原县交给我们,让我们替他去啃这块难啃的骨头了。”
昨晚的颜良就已经回过味来,当他探知平原县内的黄巾乱军守军足足近八千人,并且平原县内还存有大量的弓弩箭矢后,他就明白了李云义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