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之所以还要在成人文学之外,再创造出一种专为未成年人服务的文学,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类社会要尊重儿童的权利与社会地位,要充分理解和满足儿童世界具有不同于成人世界的精神需求。
然而,这个世界是由成年人“统治”的。儿童文学的创作者、出版者、阐释者乃至讲解者都是成年人,而接受对象却是孩子。于是,由成年人创作的儿童文学势必出现两种现象:一种是处处以儿童为中心(本位),善于从儿童的角度出发的儿童文学;另一种是成年人出于某种宣教、惑众的功利需要或其他需要,用来演绎教义或图释概念的形式上的儿童文学。儿童文学的这种自上而下的单向给定方式,其实质乃是成年人的“儿童观”问题,即成年人是如何看待和对待儿童的观念。有什么样的“儿童观”,就有什么样的儿童命运、地位和权利,也就有什么样的儿童文学的艺术精神与美学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