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我带上1001〕元钱,来到黄美清的房里,说:‘给你1000元,你让我亲亲好吗?’她一听火了,1000元想买到初夜权?没有10000元你休想来碰我!你这个穷光蛋,想得到我的玉体就回去准备钱吧。我说你还算处女?她答,我也不是非要你,你这熊样子,多恶心。1万元对于我来讲是个天文数字,无论如何也借不到,但我还是想得到她,她太美了。
9月28日晚上我又去打黄小姐的主意,结果与一个年轻人相遇,我怕他先进去,故意骂他心术不正,两人还吵了起来,后来来了人,才没打架。
“10月10日晚上,我又来找黄美清,以收安装铁门费为由骗她打开了门,她先打开一条门缝,我趁机用力册开她的手挤了进去,她没办法,只好将门关上,随我进了客厅。黄美清拿钱给我要我快走。我说,你太美了,只要让我……她骂道‘不要脸,总算看透了你的真面目,快滚出去!’我说,不把你搞到手我就不走。她说我要告你,我说告我不怕,只要得到你这样的美人,死也心甘。说着,我猛扑上去将她按倒在床上强奸了她。过后她坐在床上哭,我怕她告诉公安局,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就再次扑上去双手紧紧卡住她的脖子,直到她死。接着,我拉开抽屉,在一个黑色长方形钱包里拿出一沓钱,又取下她脖子上的金项链,拿走寻呼机,四个金戒指,三根项链,两副耳环,一块金砖,这才掏出打火机,点燃床单、被子。焚尸后逃离了现场。杀死黄美清后我一直没有逃远,我想尸体被烧了,谅你们也破不了案。我用从黄美清那里偷来的项链和钱,在宾馆用偷来的身份证开了房间,我并没有睡着。当我听见公路边的警笛时,当即从卫生间通过下水道逃出了宾馆。后来又到了我妹妹所在的晶星宾馆。此时,我的眼皮老是在跳,我有预感,怕马上被抓,又悄悄从安全通道溜走了。回到家,没想到刚进屋就被你们抓来了。杀人偿命这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