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御流寇和打猎这两方面,正常都是用不到甲胄的。甲胄也只有在抵抗正规军的时候才能用得到。所以这是官府不允许民间拥有甲胄最主要的原因。
私藏甲胄者,以谋反论处!
就比如,西汉时期的周亚夫一案。
西汉名相开国元勋周勃,有一儿子也曾官拜丞相,那就是周亚夫。他擅于治兵领军,曾平定七国叛乱为王朝立下赫赫功劳。
然而这位功勋彪炳的丞相,却没有获得善终,晚年在狱中绝食而死。
当时西汉司法官廷尉,以周亚夫私藏盔甲,将其罪名定为谋反,最终周亚夫不堪受辱绝食而死。
关于周亚夫一案,古往今来的读书人都在替他喊冤,认为这都是诬告。
但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冤枉。
你手上有刀,可以说是为了防身,以抵御盗匪。
你手上如果有弓箭,可以说是为了打猎,用于生计。
可你手上有甲胄,干什么用呢?
这东西又沉又贵,既不能当衣服来穿,还容易磨损,养护的成本也很高,不用来打仗的话,对于百姓而言真没多大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