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是唯一可以在梦境与真实中自由出入的人(演员也可以,但他一个人做不到),这便是写作这种艰苦职业的魅力。我喜欢在流汗的下午就着一杯清茶和我小说中的人物共同度过,那种时刻我完全不属于我自己,我进入故事,进入另外一种幻境,在梦境与游戏之间飞来飞去,那时思维好像通了电,身体轻离地面,悬浮在半空中,只有头脑一个劲儿地向前奔。
我的小说与随笔在风格上有很大的不同。应该说随笔更加贴近读者。这一批文章陆陆续续写了大约有三四年时间,都是在写长篇小说或者中篇小说之余完成的。我的短篇小说还不如我写的中篇多,我个人的写作是倾向于“长文”的,所以写随笔就走了另一个极端,短,凝练,干净。在这里我得感谢我的朋友俞悦小姐,有很多篇随笔都是她“逼”出来的,她编的报纸永远火烧眉毛,不写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