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把观念间的结合原则总结为三个一般原则,同时也说过,对象的观念或者印象能够自觉地引发与其本身相类似、相接近或者相关的其他对象的一些观念。我知道,这些原则既不是观念相互结合的必然原因,也并非唯一原因。我说它不是必然原因,是因为一个人能够在某一时间段内,专注于某一固定的对象,同时又能保证不去看其他对象。我又说它们并非唯一原因,很明显地,那是由于人的思想在各个对象间的不规则的任意流动性,它能由天到地,也可以从宇宙的某一端跳跃到宇宙的另外一端,不遵循任何秩序与法则。因此我说它们不是唯一的原因。即使我承认三种关系的这种特性,也承认想象中存在不规则性,但是我仍然能肯定,联结各个观念的唯一普遍原则仍旧只有相似关系、相近关系以及因果关系。
确实,乍一看,有些观念的结合原则,有可能使人觉得与三条原则中的哪一种关系都不同,但最终我们会发现,实际上它们是依赖于同一根源。处于某一类对象中的每一个体,如果在经验中被观察到经常与另一类对象结合的时候,无论哪类对象中哪种新个体的出现,都会自然地将思想的焦点聚集到这一个体的通常伴随物上。比如说,往往会由于某个固定观念习惯于附带着一个较为特定的词语,所以一旦听到了这个特定词语,与其相对应的观念便立即闪现;而且即使用再大的努力,心灵似乎也不能阻止推移过程前进的脚步。据此情形,我们在听到某个特定词语的时候,并不一定非得回忆起先前的经验,并不一定非要思考与这个词语结合的观念是什么。想象本身已将这种反省进行替换,而且习惯于从词推到观念这个过程,因此,一听到词的时候便会立刻想起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