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大的“犯人”
1917年,一名叫比尔德的美国人在临死的时候,对周围的人说,他曾经杀过一个人,死者是一个住在密西西比州哥伦比亚市的农夫。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人们也没有过多地怪罪他了。
可是,这个案件却牵连了另一个人,他叫博维斯。当时,博维斯被指控杀了那名农夫而被判处了绞刑。博维斯在当年被审讯时多次发誓自己是无辜的,但是,在场的12名陪审员没有对他表示一点怜悯,最终还是判定为谋杀罪。恼羞成怒的博维斯,大声呼喊,说自己一定死不了,并且要看着他们死掉。
行刑的那天是1894年2月7日,博维斯极度绝望地站在绞架前,心中充满了冤屈。眼看活门板就要被拉开,博维斯也会很快就闭上眼睛了。他在崩溃的边缘苦苦挣扎,希望有奇迹出现,但是他无法欺骗自己。
奇迹真的出现了,就在活门板打开的瞬间,绞索竟然松脱了。博维斯战战兢兢地从绞刑架下站起来,只在颈部留下一点勒痕。
西方人非常敬畏上帝,他们认为死刑要靠上帝的审批。假如犯人一次没有被绞死,那就不能再判死刑,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上帝在宽恕犯人。在场围观的群众无不觉得是奇迹降临,他们开始相信博维斯是无辜的了。于是,当博维斯再次走上绞刑台时,台下的3000余名群众纷纷抗议,要求免除他的死罪,他们认为这是上帝的旨意,政府不该违抗。执法人员被逐渐高涨的刑场气氛吓住了,他们不敢贸然执行,只好把博维斯送回了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