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奏名:科举考试,礼部将拟录取的进士名册送呈皇帝审核。讫:结束。②弥:合上,古时将试卷上的姓名糊住以便阅卷公平。
译文
嘉祐年间,进士已完成提名,还没有进行殿试,京城谣传“王俊民是状元”,不知这话从哪里传出,人们也不知王俊民是什么人。到殿试的时候,王安石是当时的知制诰,与天章阁的待制杨畋(字乐道)两人作为考试的详定官。按照旧例,殿试举人,设置初考官,先评定等级次第;再糊名送去给复考官,再评定一次等级次第;然后才交给详定官,打开初考官所定的等次,与复考官的对照。如果相同就这样定下来,如果不同,就详细阅读他们进呈的文章,依从初考官或复考官评定的等次,不能另外再定立等次。当时,王安石(封荆国公,故称王荆公)认为初考官、复考官所评定的第一人都不应当选,从名单里另外选了一个人作为榜首。杨畋遵守规定,认为不可以。议论没有结果,太常少卿朱从道当时作为封弥官,听说了这事,与同事说:“两位大人何必这么努力争论,我十天前就已经听说王俊民是状元,这事一定是早就定好的。两位大人是自寻烦恼罢了。”之后两人以各自的意见上报,而皇帝采纳了王安石的意见。等到发榜,果真是王俊民。详定官另外定立等次,从这里开始,之后便形成了规定。